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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2017-12-04 陕西检察


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宪法日,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做好普法宣传,12月4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组织侦监、公诉、执检、民事、行政、控申、研究室等部门8名检察干警来到新城广场,多角度、多触点地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制中国”为主题的宪法日宣传活动。


普法宣传活动现场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处精心选取了十九大精神、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公益诉讼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编印成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并制作了8块宣传展板,以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宣传手册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弘扬宪法精神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悉心讲解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民法等方面的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照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合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检察干警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宣传检察机关健全内部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做法。

现场咨询

宪法宣传日活动期间,共散发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余人次,8名检察干警分别就部分群众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进行认真细致的现场解答。 活动受到了现场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处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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